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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夫妻双方在国内国外均有财产的,离婚诉讼时在哪里起诉更合适?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13 19:19:54 阅读次数: 286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涉外婚姻夫妻双方在国内国外均有财产的,离婚诉讼时在哪里起诉更合适?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来决定到底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起诉

    (1)两国对别国生效法律文书是否承认:如双方都打算长期在国外生活,而对于中国的判决或调解书,该国又不承认的,如该国受理双方的离婚案件,可考虑在国外起诉;

    (2)国内国外财产的比例:如国内和国外财产相差较悬殊,双方的焦点问题又集中在财产分割上,考虑到将来的执行等一系列问题,建议选择主要财产所在地来起诉;

    (3)比较两国法律规定:虽然夫妻双方在国内国外均有财产,但争议的焦点也许并不在财产上,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尽量选择适用对自己争取利益较有利的法律,在该国起诉。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孩子一般情况下只由母亲抚养,如女方对争取抚养权非常在意的话,可考虑在该国起诉;还有的国家对实施家庭暴力者有较有效的控制手段,如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起诉,为避免人身遭受伤害,可选择在该方面保护力度较大的国家起诉。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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