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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送养人送养子女后还能再生育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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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解答:送养人送养子女后还能再生育子女吗?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7/10 22:27:05 阅读次数: 293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送养人送养子女后还能再生育子女吗?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5条的规定,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收养法》第19条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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