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只有未成年人才可以被收养吗?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原则上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且须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是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及不满14周岁等条件的限制。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示,《收养法》第4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 《收养法》第7条第1款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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