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婚姻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财产分割财产分割 →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6/4 19:18:13 阅读次数: 274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

 

    首先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再次 上海离婚家庭律师指出,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ihun-lawyer.org/showart.asp?id=2058),上海离婚律师上海浦东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家庭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离婚律师_马海峰律师
● 电话号码:182 2121 5288
● 传真号码:
021-5887 9636
● 电子邮箱:mhflawyer@yeah.net   QQ:694915036

●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责任编辑:Michael)

 

温馨提示:

当您的婚姻遇到危机时、或在情感世界里欲罢不能或徘徊迷茫时、当您需要法律维权时!请拨打上海离婚律师热线:18221215288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倾心为您提供专业离婚法律咨询帮助!

 

上一篇: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能否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下一篇: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能不能分孩子的压岁钱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连云港婚姻律师 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 连云港离婚律师
Copyright© 2012-2013 连云港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5层505室
连云港手机:15251212211 电话:0518-85836535 邮箱:mhflawyer@yeah.net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