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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6/2 18:39:08 阅读次数: 268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网友咨询: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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